佳妮英评网 英语口语 出国口语培训:上海市涉外法律人才培训中心2004年选送青年律师(助理)出国攻读硕士、出国英语培

出国口语培训:上海市涉外法律人才培训中心2004年选送青年律师(助理)出国攻读硕士、出国英语培

上海市涉外法律人才培训中心2004年选送青年律师(助理)出国攻读硕士、出国英语培训及其他培训项目预报作者:市律协宣传部日期:2004-03-01 阅读:2,681次2004年选送青年律师(助理)及2004年2月底前与律师事务所签定录用意向的应(往)届本科毕业生出国攻读硕士、出国英语培训及其他培训项目预报 (1月30日下午在汉中路8号604室有介绍会) 为做好2004年选送青年律师(助理)及将新进事务所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出国攻读硕士、出国前英语培训及其他培训项目的准备工作出国口语培训,特发布以下信息: (计划继续设置奖学金和借款金制度,详以司法局2004年的文件为准) 一、选送出国攻读法学或法律硕士项目:

出国口语培训

出国口语培训

各校对雅思不满规定分的可录取出国口语培训,但需提前参加该校的英语强化培训5-10周(降半分加2-4周英语培训)。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正式学位前先提供由学校出具的“今年7月可能获学位”的证明,申请“有条件录取通知书”出国口语培训,获学位后换正式录取通知。赴 澳大利亚的须在2004年1月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学校申请。 二、青年律师赴英1年培训(需在2004年8-9月提交相关材料)

出国口语培训

出国口语培训

三、青年律师赴英3-6月实际部门培训(需求预测) 四、雅思强化培训班(获准赴英国赫特福德大学,免雅思强化培训费) 全日制1个月 业余3个月 业余6个月 请各律师事务所或申请上述项目学习的人员在2004年2月26日前向上海市涉外法律人才培训中心寄回执预报,回执请注明单位名称、联系地址、电话、报名者姓名、学历学位情况和意向等出国口语培训:上海市涉外法律人才培训中心2004年选送青年律师(助理)出国攻读硕士、出国英语培,以便根据人数做好组织工作。(咨询电话: ,回执寄汉中路8号601,邮编200070) 2004年1月30日下午在汉中路8号604室有介绍会,1时半集中介绍有关公派或自费留学政策、司法局的有关文件;2时请司法局公派留学回国律师介绍相关学校情况。(场地有限,不接待家属)

本文来自网络,不代表佳妮英评网立场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
作者: admin